“這次的副本

  (一)對教師問題的見解

  1、教師的任務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所謂“傳道“是指傳儒家道統;所謂受業,是指使學生受到文化句識技能方面的教育;所謂解惑,是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斷解答學生們的疑惑。以傳道為首,以授業為次。韓愈強調教師的基本任務是為恢復儒道的傳統。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起主導作用,而且還包含了寓德育于智育的思想。

  2、教師的.標準

  無論社會地位是高或是低,無論年齡是長或是少,誰掌握了道,誰就是教師。衡量教師的標準:凡是具備了“道“與“業“的,就可以做教師。

  3、師生關系

  他認為誰先值得道,誰有學問,誰就是教師。“由于對“道”:的某方面的造詣不同,由于對“業“的某方面的專攻不同,也許學生不一定不如教師,教師也不一定處處比學生高明。這破除了對教師的盲目迷信;而且還反映了

  聞“道“在先,以“先覺覺后覺“,攻有專“業“,以“知“教“不知。這一教學過程的客觀規律。師與生之間的既矛盾又統一的關系。

  提倡人們要向德行高尚、學有專長的人學習,提倡互相為師,“教學相長“的含義。他的這一思想有利于擴大師資的來源,有利于推動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

  對我們今天正確理解教師的職責,正確處理政治與業務、德育與智育、教書與育人、教師與學生之間的關系,也具有-定的參考價值與啟發意義。

  (二)關于識別和培養人才的思想

  1.只有善于鑒別而又培養得當,人才才會大量涌現出來。

  韓愈這種識別人才與培養人才、使用人才的思想,是孔子“舉賢“、里子“尚賢“思想的新發展,也是對封建貴族那種選人唯貴、用人為親的腐朽思想進行的有力批判。

  (三)關干教學與學習的思想

  1、學業的精進在于勤勉

  2、在博的基礎.上求精

  韓愈在教學實踐中領悟到了博與精的辯證關系。博與精是對立的統一,沒有博,就不可能有精;沒有精,博也只不過是--種大雜燴。教學時,老師要提出綱要,讓學生把握住要點,引導學生探索其精微之處,融會貫通,領會其精神實質。

  韓愈還提出教學要注意系統性,這樣才能提高教學質量,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3、把學習與獨創結合起來

  以古人為師,不必拘泥于章句文辭,而是要學習古人文章中的思想、方法。他贊成吸取前人的優秀成果,又反對沿襲剽竊,主張把學習與獨創結合起來。

  [學習過程]

  韓愈三歲喪父,其兄韓會及嫂撫養之。韓會能文章,對韓愈有影響。早年流離困頓,有讀書經世之志,雖孤貧卻刻苦好學。貞元二年(786年),19歲的韓愈赴長安參加進士考試,三試不第,直到貞元八年(792年)第四次應考,才考中進士。此后又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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