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紅霞拿起紙看著上面的文字,一臉尷尬道:“見月妹子,我不識字。”

  初見月一愣,這才意識到,八零年代末很多農村婦女都沒有讀過書。哪怕男主廖溪年也只是讀了初中就沒繼續了,更別說眼前這位貌似50年代生人的農婦了。

  “那我讀給你聽。”

  初見月拿起白紙朗讀了起來。

  “我吳紅霞于1986年五月在三湘拐賣了初見月。。。”

  初見月話還沒說完呢,吳紅霞一聽腦子就炸了,臉色通紅一臉憤怒的抽走初見月手里的紙。

  “你什么意思?不是說好了給你錢就不提這事了嗎?”

  初見月見狀也不慌張,不緊不慢的拿回了她手里的紙:“你只要按了指印,答應我以后不再做拐賣人口的壞事,那咱們的事情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假如你以后還要繼續拐賣婦女,那今天這錢你也不用送我了。”

  初見月的意思很明確了,吳紅霞也聽明白了。

  只是仔細一算她就感覺肉疼,拐賣一個女孩賣出去的話,大概價格在五百元到三千五百元不等。

  之前她還聽人說,拐賣婦女賺的是小錢,真的賺錢的是拐賣兒童,尤其是男孩,年齡越小越值錢。有的男孩長相端正的,甚至有買家愿意花上萬買呢。

  吳紅霞這一次就是打算把初見月賣給老鰥夫后,回去就去尋找可下手的男童。

  結果初見月這意思,只要自己繼續做拐賣人的生意,她就想舉報自己?

  這不是斷自己財路呢嘛!

  吳紅霞這些年拐賣了不少婦女,也攢了一些錢。

  可是體會過賺錢的快樂后,吳紅霞怎么舍得收手。畢竟誰嫌錢多,誰放著好日子不過?

  眼下的錢省著點花,地里還有糧食,那到老也就夠了。

  可是她還想攢錢去大城市看病呢,沒有孩子這事是她心里的一塊心病。

  吳紅霞偷偷打量著初見月的神色,看她眼睛清明仿佛可以洞穿自己想法一般,急忙撇開眼不去看她。

  隨后一咬牙,拿來了紅泥,在紙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這丫頭雖然精明,可是只能在村里和其他女人一樣干農活罷了。自己去外地天高水遠的,她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做什么。

  想到這里,吳紅霞便沒了負擔。重點是先穩住這個丫頭,只要她不說,自己回頭找個由頭說外出務工,錢還不是照樣賺。

  真是個兩全其美的法子。

  吳紅霞樂呵呵的把紙遞給初見月:“見月妹子,指印我也按了,以后咱們就是一個村的鄉里鄉親了,你遇著什么難事可以找我,嬸子的事也希望你好好保密。”

  “我也不打攪你忙活了,我還要回去給我家男人燒午飯,你忙你忙哈。”說著滿面春風的離開了。

  望著吳紅霞的背影,初見月抿了抿嘴。

  書中的吳紅霞在后期的時候,成了響徹華國的拐賣案主犯。

  前期警察不是沒有懷疑過她,但是沒有最直接的證據,以至于無奈放了她。

  結果被放后的吳紅霞野心越來越大,發展了十幾人的團伙,造成后面多個孩童被拐賣,無數個家庭就此破碎。

  這其中有些孩子被賣給沒有生育能力的家庭,已經算比較幸運的了。

  最慘絕人寰的,是那些孩子在運輸過程病死的,最終都被摘了器官運送到東南亞的地下黑市。

  現在有了手里這個證據,吳紅霞之后再犯案,她也有了幫助警察的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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