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八戒小說網 > 被賣糙漢后,我們全家造反了 > 第10章 ,什么都會,沒菜怎么辦
  “這片地一直是荒著的,以后有嫂子在種的菜,就不用出去挖那些野菜吃了。”

  “野菜一點也不好吃,冬天的時候還挖不著。”

  李博宏沒說的是,除了野菜不好吃以外,因為他們一家在鎮上不是太受歡迎。

  基本和鄰居都不太往來,平時家里的吃食,都是大哥在負責。

  就算他出去挖個野菜,偶爾也會遇到和他年齡相仿的少年,他們都會欺負他。

  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只是他不愿意為家里惹麻煩,平時都默默忍下了。

  丁珊珊當然不知道,少年的內心活動,對他笑了一下。

  “是啊,以后嫂子在家里種菜,我們就有菜吃了,不用辛苦你再去挖野菜了。”

  “你大哥八成一會兒就能回來,我們一起除草,先把院里收拾干凈。”

  剛才在小板房里,丁珊珊看到有一把小鋤,因為不常用的關系,看起來有點鈍。

  眼睛一轉,想起之前李博文磨刀的那塊磨刀石,還在屋里放著呢,轉身就進屋給拿了出來。

  李博宏驚訝的看著她,“嫂子,這是大哥用的磨刀石,你拿它干什么?”

  “該不會是要磨這把鋤頭吧?這鋤頭好久不用了,都鈍了,磨也磨不出來了。”

  丁珊珊沖他一笑,“這鋤頭這么鈍,當然得磨磨,磨完就快了。”

  看丁珊珊會錯了意,李博宏又說,“嫂子,我說的不是這個意思。”

  “我是怕你不會磨,家里大哥磨刀最在行了,不如等一會兒大哥回來再磨。”

  “嫂子今天才過來,一直都沒好好休息,院子里的草我自己除就行了。”

  “嫂子要是沒事兒,不如先進屋好好歇歇?”

  這回丁珊珊聽明白了,感情這小少年以為她不會磨鋤頭,抿唇一笑。

  “你放心吧,你嫂子我什么都會,我一把鋤頭而已,不在話下。”

  丁珊珊說的是實在話,她一個服裝設計師,不知怎么搞的。

  就對做飯烹飪,有著濃厚的興趣,報了烹飪班以后,連磨刀都學了。

  沒錯,就之前李博文坐在那里磨的殺豬刀,她也能磨。

  別說現在還有現成的磨刀石,實在沒有,就是用粗瓷做成的碗。

  她都能拿過來,暫且當磨刀石用一用,魔刀從來都不是男人的專利吧。

  看著丁珊珊手法嫻熟的拿個磨刀石,刷刷的在鋤頭的鐵刃上,來回磨了起來。

  磨的還像模像樣的,跟他大哥差不多,李博宏這才敢相信,嫂子真是有本事。

  什么都會,比之前大哥花銀子買回來的那些女人強多了,還有就是。

  也許買之前的那些女人,花的錢有點少,所以買回來的,都是些歪瓜裂棗。

  這回大哥可是付出了一只人參腿的代價,才把這位嫂子換回來的。

  這貴肯定有貴的好處,以后有時間,他還得跟大哥說說。

  買東西不能圖便宜,主要也得看看質量。

  丁珊珊:……

  沒多一會兒,看著已經鋒利了不少的鋤頭,丁珊珊把磨刀石放好。

  一起跟著下手清理院中的雜草,心里也有盤算,覺得李家這三兄弟的身份。

  可能不是那么簡單,要只是普通的百姓,如果不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

  誰會花那么大的心思下毒,把李家老二害成雙腿殘疾,這里的內情她不了解。

  但就現在的情況來看,李家老二應該是目前家里一個最大的拖累。

  他的腿治不好,家里的日子就不可能過好,不說需要為他吊命的高昂滋補藥材。

  讓這個本來就沒有家底的家,更捉襟見肘,就說家里有一個癱瘓在家的病號。

  這日子也興旺不起來,現在她既然也是這個家的一員了。

  那就得想想辦法,看能不能幫幫這個家,也是幫她自己。

  何況看李家老二的樣子,從前也是個有大好前途的少年。

  現在變成這副別扭刻薄的樣子,雖然挺討人厭的,但也屬實可憐。

  院子里的面積不小,丁珊珊和李博宏手腳快,當雜草基本快處理干凈的時候。

  李博文就拿著借回來的工具,趕了回來,一把鐵鍬,還有一把四尺撓子。

  在這邊翻地,用這兩種工具,基本就差不多了,先用鐵鍬把地挖起來,翻一遍。

  然后再用四尺撓子,把里面的雜草根,和草葉枯枝,部全都勾出來。

  李博文回來看了一眼,還在忙活的丁珊珊和李博宏,沒說什么。

  直接在院外,丁珊珊所指出的那塊地,開始用鐵锨,翻了起來。

  丁珊珊找出了個缺了一邊耳朵的破抬框和李博宏,把清理出來的雜草裝進去。

  兩人抬著,扔到了外面的垃圾堆,說是垃圾堆,不過是離家里不算太遠的地方。

  堆了些他們家不要的東西,因為這里沒有別的住戶,都是他們一家人的垃圾。

  古代時候,也沒有人專門收垃圾,管這些事兒,反正也就那樣了。

  時間一忙活,眼瞅著就到做晚飯的時候,丁珊珊先是打了一盆干凈的水。

  讓李博宏自己先洗洗,要不看這孩子頂著一張花貓臉,怎么看著都想笑。

  他自己身上這一身土,也不怎么干凈了,可想到原主離開的時候。

  除了身上這一身衣服,那對狠心的爹娘,連件衣服都沒給她帶。

  想換衣服都沒有,李博文家里三個男人,連個女孩都沒有,只能再想辦法了。

  丁珊珊進了廚房,之前李博文拿回來的那塊肉,還在那放著,估摸能有二斤重。

  就是瘦肉居多,肥肉少,這也不難理解,在古代的時候,肥肉脂肪多,吃著香。

  都是好東西,價格比瘦肉昂貴,相信買了這塊肉,李博文也是花了不少錢的。

  是因為她來的第一天,特意買了塊肉回來,用行動告訴她,跟著他有肉吃嗎?

  丁珊珊心下暗想,笑著搖頭,打開了另外的布袋子,里面差不多有10多斤粟米。

  這個時代的粟米,和現代的不同,正常吃的大米,在這里叫精米。

  都是有錢人家才能吃得起的細糧,一般平民百姓家吃的都是粟米。

  這種米也可以叫做粗米,比起精米,蘊含的營養沒有那么多,口感也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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